2011年是中色(宁夏)东方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中色东方)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年,中色东方产值、销售额、利润三大指标均创近十年最高水平。随着中色东方规模的不断扩大,依法治企的重要性日益凸显。中色东方结合企业经营发展,积极贯彻落实中色集团法制会议精神,大力推进法制建设。
中色东方高度重视法制建设,加大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。2011年6月即设立总法律顾问并聘请总法律顾问担任董事会秘书,保证了总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的法律审查。法律事务部门依法参与公司董事会议案的审核、讨论及表决程序,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合法性与科学性。同时,中色东方积极发挥外部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力量,前置法律风险防范关口,对企业日常法律事务及重大经营决策、对外投资等事项,均由常年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。
中色东方不断加强制度建设,在《合同管理办法》、《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制度》、《诉讼与非诉讼管理办法》的基础上,于2011年又下发了《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补充规定》、《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制度》及《商业秘密保护条例》等规章制度,对公司规章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。
中色东方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,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,对商标、专利等知识产权进行规范管理。中色东方“宝山”注册商标被评为第三、五、六、七届宁夏著名商标,使用“宝山”注册商标的钽粉、钽丝被评为国家免检产品。截止2011年12月,中色东方共申请专利105项,其中发明专利97项,使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8项,已授权专利55项。
中色东方高度重视普法工作,于2011年圆满完成“五五”普法的总结验收工作,并做好“六五”普法开局工作,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。2011年,中色东方参加宁夏自治区组织的“五五”普法表彰总结大会,并召开中色东方“六五”普法启动大会。结合企业实际,制定《法制宣传工作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》,并成立以张创奇董事长为组长的“六五”普法领导小组,加强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。中色东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,如组织30多名员工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,旁听刑事审判;组织普法知识竞赛;利用OA系统,通过法制动漫、以案说法等形式,宣传法律法规;在趣味运动会过程中宣传法律法规,推动普法活动与企业文化的进一步融合,员工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得到明显增强,得到了上级部门的高度肯定。2011年,中色东方荣获“中央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”、“ 宁夏回族自治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”等荣誉。
中色东方通过积极推进法制工作,健全完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,为双百亿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和坚强后盾。